问题 | 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流程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流程:
(1)债权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一般债权人依据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由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财产,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