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宅基地转让所引发的争议,当事双方均可优先选择以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若协商或调解失败,也可依据法律程序,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若对于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仍感不满,则可在裁决做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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