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中的评估费用一般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公司采用的评估费用收费标准为累积计费比率。若房屋总价值在人民币100万元(包含)以内,则将收取评估总价的0.42%;如果房屋总价值在人民币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包含),那么累积计费比率将调整为0.3%;当房屋总价值在人民币5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包含)时,我们将收取评估总价的0.12%;而当房屋总价值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时,我们将收取评估总价的0.06%;最后,对于房屋总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况,我们将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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