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纠纷法院多久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符合以下所述之一系列特定条件,贵院将有权于七日之内启动案件处理程序。首先,原告应为与案情有直接利益冲突之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类型之社会组织;其次,应有明确无误的被告方;再次,必须具备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证据支持和正当理由阐述;最后,须确保争议事项属于人民法院受权处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且该案件应由受诉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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