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退房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交付房屋经过三次书面催促后仍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的,买方有权依法申请撤销购房合同。买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向卖方表达催促意愿,并与其商定购房合同最后的履约期限,以期促使卖方能够尽早履行其合同义务;若买方在书面催促达到三个月之久之后,卖方依旧未能如期履行其义务,买方将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方式,以弥补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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