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阳律师农村房屋征收纠纷费用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拆迁补偿款项引发的纠纷问题,下面为您提供以下解决途径:第一步是当事人有权申请启动行政复议程序,或者也可直接选择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必须强调的是,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当被征收人对于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持有异议时,他们有权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也可以选择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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