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预售合同本身并不具备抵押效力,然而已签订预售协议的房屋却是可以进行抵押操作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如需对预购商品房实施贷款抵押,该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满足房地产转让的特定条件且顺利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已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作为抵押物。若选择以预购商品房或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中予以明确记录。当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顺利竣工时,当事人应在抵押人成功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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