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将聚众斗殴罪定义为,以报复他人,争夺势力或其他非合法理由,聚集大量人群并形成团体式的相互暴力冲突,从而严重扰乱公共次序的行为。
依据我国现有的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要素,才能被认定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首先,从主观上来说,该犯罪行为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通常是怀有以不正当利益驱动的动机,例如寻求暴力竞争或对他人的报复行动等等。 其次,从犯罪主体来看,需要明确的是,任何年满16岁以上并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聚众斗殴罪,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参与到此类事件中的人都能够构成单个的聚众斗殴罪名。 换言之,仅仅只有那些组织、策划和积极参与了聚众斗殴活动的主要责任人以及其提供帮助和支持的人员才会被纳入聚众斗殴罪的主体范围之内。 此外,从客观方面来看,这种犯罪行为主要体现为,通过召集大量人群,并让他们结队进行暴力冲突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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