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有不作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场合之下,盗窃罪通常表现为一种不作为的形式。
所谓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在法律上具有特定的积极行为义务且具备履行这一义务能力的前提下,未能实际履行相应职责所导致的违法行为。 具体到盗窃罪的案件处理,当被告因特定的法律关系或者真实状况负有对被害人财物进行保管或者防护的责任时,若其在可防止他人非法占有财物的情形下未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阻止,那么便有可能构成这样一种不作为犯罪形态的盗窃罪。 例如,若仓库管理员清楚地知道有人正在盗取仓库内的货物却并未加以制止,那么他就有可能因此而触犯不作为形式的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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