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不签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出卖方为保证与买受方确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往往会采取认购、订购或者预订等措施收取定金,以备在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确保双方能够顺利履行合约。若因当事人自身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应对此种情况进行相应处理;但若由于非当事人双方所能控制的外部因素影响,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达成,则出卖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全额退还买受方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