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购房认购退定金流程是怎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订金退还程序如下所示:首先,若买卖双方按照约定执行,则订金应作为成交价的一部分或全额返还给买方;其次,在存在特殊情形(例如自然灾害)致使交易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对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且该结果并非由任一一方引起的,则订金也是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的;最后,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订金是可以全额或双倍退还给买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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