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取钥匙可以延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房屋购买合同约定,开发商负有维持及时交付房屋之责任,同时,购房者亦须履行知悉并适时收取房屋的对应义务。倘若延期接房事宜必须解决,买卖双方需展开充分的沟通过程及协商以达成妥当安排。若仅为短期延误,问题并不复杂,若因故周期较长,则不可避免地引发另一项议题:未使用期内物业管理费用如何计算。若购房者在尚未接收房产之际仍然如常缴纳物业管理费,那么开发商通常并无异议选择同意延期收房。然而,现实中,众多购房者通常难以接受缴纳开头几年的物业管理费用,此类情景增多无疑会使得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难度加大。尽管物业管理法规明确规定,在物业交付予业主之前,物业服务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给业主之后,物业服务费用则由业主自行承担,自物业交付之日起开始计费。然而,若业主长期拒绝接收房产且拒缴物业管理费用,这对于物业方面而言显然极不公平,因为保安、保洁等各项支出并不会因为部分业主未入住而有所削减。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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