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拒交违约金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中,若开发商未能遵循契约所承诺的日期交付房屋,便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也就是支付罚款或违约金。参照惯例,这项违约金可以根据逾期天数按照每日商品房总价款的2%-5%计算得出。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违约金金额的具体规定并没有做出绝对性的强制要求,这仅仅是业内广泛采用的计价方法之一。至于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违约金性质,我们可以将其视为弥补各种损失的一种辅助手段。在此背景之下,倘若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进而提出适当降低的请求,那么他们应当遵循的原则便是只有当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总额的30%时,才能够考虑适度地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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