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房屋质量问题拒交物管费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物业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上限不得超过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额的30%,这一点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已作出明确规定。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可依据协商结果确定相应的违约金数额。若违约金金额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予以重新评估和认定。具体适用情形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