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的意向金是不是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购房意向金并非购房定金这一重要概念。购房定金的作用在于保障债务的履行,所以在违约情况下,应当遵循定金罚则进行处理。然而,意向金并无所谓罚则的规定。因此,当双方无法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成共识之时,房地产开发商应将收取的购房意向金全额退还给买方;若双方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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