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声音超过多少分贝属于扰民能报警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声音超过以下分贝的,可以报警:
1.特殊住宅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商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 4.二类商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面对噪声扰民的维权途径: 1.遇到噪声,居民可以向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等组织投诉 2.也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予以调解 3.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4.如果噪声达到国家法定标准的,要积极向环保部门举报,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 5.如果上述措施都不管用,居民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民法典》实施后,居民可以直接依据生活安宁权来维权,要求法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法律责任。 所谓私人生活安宁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发侵扰、侵害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将生活安宁权纳入了民法的保护。 需要提醒居民,走到诉讼阶段,法院更注重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因此,居民一定要注意固定和收集证据,比如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保存噪声产生的过程,这其中需要注重时间、地点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等,但是,切记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也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来证明噪声的产生及后果,通常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否则,未经质证的证人证言,法院不予采纳。
法律依据: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
(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4)“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6)“交通干线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