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遭锤击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的明确条款,当涉及房地产相关争议时,各方当事人有权依照其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然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对应条款来看,即便当事人并未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该协议已经失效,他们仍然有权利将争议诉诸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此处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如符合调解条件且事先经过调解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者,应待诉讼程序启动后先行对其进行调解处理。除非当事人放弃接受调解,否则调解工作仍需继续进行。在仲裁机构作出最终的仲裁裁决或是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后,各当事人均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已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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