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邓州购房如何退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若支付定金的一方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便有权收回已支付的定金或将其用以抵扣应付款项;或者在另一方面,如果接收定金的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原本所收的定金应当以双倍的形式退还给之前支付定金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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