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拍卖房产引起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案房产遭受司法程序的强制执行,原有的租约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租赁协议中的条款,承租方有权在定期限内继续使用并居住在此处物业之内。其原因在于,原先的租赁合约是在司法程序启动之前便已缔结,故而强制执行对租约本身不产生任何影响。然而,当承租方在特定情况下无法继续使用所租赁的物业时,他们有权向执法机构提出申请撤销原租赁合约并主张相应补偿。另外,倘若承租方已经依照租赁协议支付了相应的租金,但由于涉案房产遭受司法程序的强制执行,导致他们无法继续居住,那么他们同样有权利向执法机构提出申请,请求返还已支付的租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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