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开发商无法按期向购房者提供住房,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者有权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并索取相应的违约金。依据行业内公认的习惯做法,这种情况下的违约金计算方法通常是将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再结合实际延迟交付时间进行综合衡量。在购房者与开发商正式签订的合同文件中,双方曾针对可能发生的延期交房问题预先设定了明确的违约金金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仲裁机构或者法律机构会依据这一条事先达成的协议条款来裁决并执行相应的赔偿金额。如果开发商没有合理的原因而超过规定期限达到三个月及以上,并且未经购房者同意,那么开发商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并全额退回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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