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建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置业者不幸遭遇所谓的“一房二卖”现象,即同一套房产在出售期间,开发商再次将其转售他人的欺诈行为,他们可以依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或者向相关机构申请仲裁,甚至启动法律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种复杂而严峻的情况下,购房者依法享有诸多权利,包括请求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追讨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及相应的利息收益、要求对方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等多项诉求,同时也有资格向出售方提出索赔,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已支付购房款的双倍。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出售方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公民,那么购房者就无法获得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支持,只能主张收回购房款及其对应的利息收益,并要求赔偿因遭受欺诈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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