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构成诈骗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诈骗罪的明确界定,当有人实施一房二卖行为时,若此举被判定为以欺骗的手段来非法获取购房款项的意图明显,那么,对于同一栋房产,卖家在与其他人完成买卖交易后,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采取不正当手段侵占已获得的购房款项,继而再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诱骗第三方购买该物业,从而使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行为,便可被视为诈骗罪。然而,要确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是否构成诈骗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重要条件:首先,卖家必须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项的主观故意;其次,购房者本人必须存在认识上的错误;最后,卖家实际上已经成功地从购房者手中获取了购房款项。因此,并非所有的一房二卖行为均能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有意愿收取第二笔购房款项。若行为人的动机并非如此,通常情况下,此类行为将不会被视为诈骗行为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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