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0万定金购房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房屋交易双方如经充分磋商达成共识,则可共同订立定金合同以确保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在确定定金金额时,买卖双方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由协商,但需注意不得超过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这一法定上限。若超出该限额,则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价格快速攀升的大环境下,购房者支付定金对于自身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在此情况下,卖方有可能因种种原因改变主意不愿出售房产。此时,购房者便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赔偿房屋溢价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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