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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过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权利人未履行法定过户责任之时,的确具备提起诉讼的合法权益;但若交易合同尚未终止且仍然处在合法履行期内,则应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再行开展善后处置工作。例如在这种状况下,卖方便有可能婉拒提供协助,对此,买方拥有合法权力向法院提交申诉,敦请卖方恪守合同规定,严格履行所需的过户职责,或者是撤销原有的交易协议,同时将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如数归还给买方,并对买方因违约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及其他相关支出进行赔偿。在所有类型的商品或服务交易中,买卖双方均需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买卖合同。如果卖方未能依照合同条款,积极主动地配合买方完成相应的过户程序,买方便可根据这份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赢得诉讼并得到法院的终审判决,买方便可申请法院出具协助执行的公函,然后仅需前往房产所属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便能自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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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9: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