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遇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之情形,而购房者与开发商于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相关违约责任及违约金金额,此时应凭借上述合约中所定之金额向开发商索取相应违约金以弥补因延期交房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若在双方并未就延期交房赔偿事宜作出具体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对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进行明确规定,则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可参考以下标准予以确定:若房屋逾期交付使用,则应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内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予以确定。若消费者选择解除购房合同,亦可按照已支付房款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以及延期交房时间的方式计算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