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提出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住宅房屋因严重质量问题而导致无法正常居住和使用这一情况,买受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若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存在疑虑,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和鉴定。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买方需要选择合法且有效的方式进行维权。在发现住宅房屋出现质量瑕疵时,需初步判断该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如是否涉及到房屋主体结构的不合格,或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居住环境,抑或是仅为一般的其他质量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如果没有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即便买方感到冤屈,也很难切实地保障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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