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没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我们签署的预售合同多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商品房预售环节时产生,这类合同主要应用于新建商品房仍未建设完成、开发商正在销售中心推销房屋的阶段。通常情况下,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后,开发商会将这份合同提交至相关的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若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则必须待建筑物全面竣工并正式投入使用后,且购房者已全额支付完毕房款,方能启动房屋过户程序。预售合同作为一种规范性的合同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应对各项条款进行详尽的审查核实,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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