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仲裁案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仲裁的程序可以概括如下:首先,一方当事人须依据合同中所载明的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与对方协商并签订的仲裁协议,将所产生的争议依法提交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其次,仲裁委员会在接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会予以立案并启动仲裁程序,之后根据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仲裁员共同组建仲裁庭进行审理工作;随后,在双方当事人以及其他有关仲裁程序的参与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就案件争议的核心问题展开实质性的审查讨论;最后,仲裁庭会根据审理结果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做出明确的裁定。裁决作为仲裁审理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一旦作出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