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的可以行政诉讼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者享有权利在发现开发商出现如下列举的延迟交房情况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首要前提是,开发商务必及时告知购房者最终的交房日期,且要确保在约定时间内满足房屋交付的各项要求。若无法按期履行,开发商也应当立刻与购房者取得联系进行磋商。其次,若开发商请求购房者前往收房,但购房者经过认真检查后发现房屋质量明显未能符合双方当初达成的交付标准,那么购房者有权拒绝领取房屋钥匙,同时明确提出要求开发商对因此导致的逾期交房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最后,若购房者按照原定计划接受了房屋,然而房屋质量依然未能达到约定的交付标准,他们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逾期责任。在这个过程中,若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存在延期交房的征兆,应提前进行适当的催促,例如在三个月内若开发商仍未采取任何交房措施,购房者便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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