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宿州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的赔偿标准,一般来说,我们会将其定义为: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晚于实际交付日期的情况下,卖方应按照每日所应支付的总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然而,如果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他们有权要求予以降低;此时,应当以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为基准进行适当调整。反之,若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其损失,则可以提出增加违约金的请求;在此种情况下,应当根据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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