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延期交房违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屋出现逾期交付现象,一般而言并未构成违法行为,仅属于违反合约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若经过合法的催促通知后,卖方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即三个月)内履行交付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对方对所逾期的时间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其可能遭受的损失。然而,如果经过催促通知后,卖方仍然无法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如期交付房屋,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来解释其延迟交付的原因,那么买方则有权利解除该份购房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所有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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