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二审审查哪些问题上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审判通常是以合议制进行的。首先,建立一个合议庭,这个合议庭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中,应当仔细审查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并确定他们是否具备行使上诉权益所必需的各项条件。如果发现存在任何不足之处,能够予以纠正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方进行补充修正。对于那些超过了法定上诉期限才提出上诉的情况,二审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裁定,驳回其上诉申请。而对于符合上诉条件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必须认真查阅一审的全部案卷材料。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询问当事人以及证人,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真相,核实所有的证据,从而确保能够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结果。其次,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原则上应当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其开庭审理的具体流程与第一审普通程序大致相似。最后,如果二审法院在经过阅卷、调查以及询问当事人等环节之后,已经充分掌握了案件的事实情况,并且合议庭认为无需再进行开庭审理的话,那么也可以直接进行判决或裁定。然而,这种直接裁决并不等同于书面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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