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产合同是什么样子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首先,合同中需载明买卖双方的详细信息,包括各方的企业名称、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注册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盖章。其次,该合同需对预售商品房的具体地理位置及楼栋号进行详细描述,以便购房者了解所购买房产的位置及其具体特征。第三,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需要明确记载,其中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以及公共部位分摊面积等具体面积数据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标注,以便消费者清楚掌握购买物业所需承担的费用支出情况。此外,合同还应对房价标准进行详细规定,包括单价与总价两个方面,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到所购房产的价格构成。第四,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预售款项的支付方式以及房屋交付的时间节点,以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五,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房屋的用途类型,例如住宅、商业、办公等不同类型的物业,以便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做出合理选择。第六,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以及办理手续的时限,以保证交易过程的顺利进行。最后,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以及相应的赔偿措施,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买卖双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增加其他相关条款,以满足各自的特殊需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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