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首付含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预付款并不等同于首付款项,然而存在这样的情况:若需支付的首付款为20万元人民币,而当事人已经先行支付了2万元人民币作为定金,那么在正式办理首付款手续时,只需要另外支付18万元人民币便可满足要求。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在债务履行过程中,定金应被视作价款或予以退还。对于向债权人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履行行为无法达到合同目的,其将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履行行为无法达到合同目的,其应当向债权人双倍返还定金。此外,第五百八十六条还明确指出,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向对方支付定金的方式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具体金额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均视为对原定定金金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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