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淮安购房协议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事实上,在特定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还的。这在法律层面上被称为“定金罚则”,即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定金将不予退还;而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交易无法实现,那么需要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实际上是存在着正当且合法的退款渠道的。对于那些购买房产的人士而言,情况则略显复杂。当他们缴纳购房定金时,通常会签订《认购书》,其中一些开发商所提供的《认购书》在内容方面详尽完备,几乎达到了购房合同的标准水平;但也有些开发商提供的《认购书》简洁明了,仅明确表达了业主愿意购买某处房产的意愿而已。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