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买房违约金多少合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能依照合同规定交屋所产生的赔偿款项,其计算方式自签约截止日期次日起予以实施,具体金额因违约行为而异,介乎于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之间。
根据合约中的约定,此类情况可依据逾期天数范畴划分为两个类别:逾期不满六十天及逾期超过六十天。 首先,关于逾期不超过六十天之情形:在此期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每日支付已交付款项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给购买方。 其次,对于逾期达到六十天甚至更久的情况:此时购买方可依据实际状况选择退货退款的解决方案,即解除购房合同。一旦合同被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全额返还购买方的房款,同时还应按照逾期超过六十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当然,购买方亦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然而在此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则需承担更为严重的违约责任,即每日需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五作为未按时交屋的代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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