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没有签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应赔偿给未能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引发的实际经济损失,并且赔偿额度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的双倍数额。
依据国家相应法规和司法解释,当开发商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导致的合同无效或被予以撤销、解除的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最多不会超出其已支付的购房款的双倍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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