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老房产证的面积差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屋面积差异性补偿问题上,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下:若实际测量所得的房屋面积比合同约定的面积数值更大,并且其超出的幅度未超过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以内,在此情况之下,买方须按照事先约定好的价格标准对超出部分进行全额支付;
然而,如果误差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卖方有责任承担超出部分的房价款项,同时将这部分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买方。反之,如果实际测量所得的房屋面积比合同约定的面积数值更小,并且其误差比例未超过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以内,此时卖方需要向买方退还相应的房价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但是,如果误差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卖方就必须以两倍于多收取的房价款项的金额向买方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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