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后者办理了过户原房主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一房二卖现象的案例中,倘若该房地产尚未经过相关部门的注册和产权转移程序,那么其所有权便应归属最早顺利完成过户环节的那一方;反之,对于那些并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完成任何手续的房产,它们最终的所有权将归属于已成功完成预告登记的那一方;但是,若是并非以上两种情况均有所发生,那么实质上已实际占有该房地产的那一方将依法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此基础之上,若先前曾签署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买卖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例如交付房屋等。
至于那些可能会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合同条款,当事人亦拥有权利向卖方索取由于违反契约所导致的相应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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