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迟交房违约金交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有关延迟交房违约金的问题上,一般而言,这部分款项的支付上限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但如果因为这类延迟导致买受人的经济损失极为严重,违约金的比例也可以适当调整,从而使得它达到或者不低于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自违约行为发生的那一天开始,买受人就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要求。对于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所出现的逾期交付问题,如果已经超过了第六十个自然日,那么买受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退货和退款两种处理方式,即通过解除商品房购买合同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旦合同被解除,开发商必须在接到解除通知后的六十个自然日内将买受人的全部购房款如数退还,并对逾期超过六十个自然日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违约金赔偿处理。除此之外,买受人还有权选择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为此支付更高额的违约金补偿,即以每天房款的万分之五作为未能按时交楼的惩罚标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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