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五证不全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开发商未能齐全提供五证的情况,您应如何应对?
首先,强烈建议您在发现开发商尚未取得全部五证时,切勿盲目购买。这样能有效防止今后因为证件不齐而为您带来经济和时间上的双重损失。 其次,对于已经决定或在未知情况下已支付款项并签订合同的朋友们,如在得知情况之后,也无需过于紧张。你们有权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退房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开发商对此不予配合,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在房地产市场中,我们常提到的开发商必须具备的“五证”分别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证书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要您能够准确地核实这两份证书,那么在一般情况下,您的购房行为都是安全可靠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查看五证时,务必要求查看原件,复印件极易被人为篡改。在签署合同时,请务必确认您所预购的房产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以保证未来顺利办理产权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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