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中途不租了违约金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依照合同规定,其所约定的违约金通常不得超越其实践中所遭受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发现该比例过高或者过低,那么签约方有权利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该比例进行适当的调整,以达到更为公正合理的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是由各参与方在签署合同时共同协商确定的,因此被赋予了“约定违约金”的特定称谓。约定违约金构成了一种独特的合同关系,我们可以将其称为“违约金合同”。这种类型的合同被视为从属合同,其法律效力必须完全依赖于主合同的有效性。倘若主合同部分或整体上被判定为无效,那么相应的违约金合同也会丧失其法律约束力。相较而言,违约金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这就意味着在签订之时并不需要支付任何款项便可立即生效。同样地,由于违约金合同是附条件合同,只有在违约行为真正发生之后,合同才能正式生效;反之,若违约行为并未发生,那么合同仍然处于失效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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