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验收面积误差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超过房价款3%的范围内,则按实际情况进行结算;反之,如超出了3%的界限,那么买方便享有选择权,既可决定解除合同,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应计利息,亦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建筑面积大小差异的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来确定究竟应该由哪一方当事人补充、单独承担、偿还或双倍赔偿差额部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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