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面积误差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由于测量方法等因素,房屋预售面积可能会与实际交付面积产生误差。若误差率的绝对值不超过3%,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房价款。
然而,当误差率的绝对值超过3%时,购买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卖方需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利息;若购买方希望继续履行合同,具体的处理方式可以根据面积误差比例以及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确定,例如,由购买方补充差额部分、卖方独自承担责任、卖方退还多收款项或双倍退还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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