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接房面积差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交易中的交房面积偏差问题,其产生的原因往往多样且复杂。首当其冲的便是精确度较低的测量结果或是技术层面的算术错误所导致。
此外,房屋设计方案的调整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动也是引发此类问题的重要因素。 然而,无论是何种原因造成的交房面积偏差,都必须得到妥善解决。针对此问题,我们提供了以下几种常见的解决途径供您参考: 1.若偏差未超过3%,则应依据实际测量数据来结算房价款项。这就意味着,在房屋面积偏差不超过3%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应以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基础,进行房价款项的结算。 2.若偏差超过3%,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卖方需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屋面积偏差超过了3%,买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 3.若偏差超过3%,但买方仍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可根据面积偏差的比例与事先约定的价格,决定由买方进行补偿、卖方独自承担责任,或者卖方进行退款及双倍赔偿。在此情形下,如果买方选择继续执行合同,他们可以根据面积偏差的比例和事先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偿、卖方独自承担责任,还是卖方进行退款及双倍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理交房面积偏差问题时,我们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解决策略,同时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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