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公摊面积不得超过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公共区域的分摊比率不得超出总建筑面积的30%。一般而言,对于多层住宅来说,其公共区域的分摊比例大约在10%至13%之间;对于18层及以下的板式住宅,其公共区域的分摊比例大约在13%至15%范围之内;而对于点式建筑类型的楼盘来说,其公共区域的分摊比例大部分都在15%至17%的区间内;
至于30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由于电梯数量的增加,其公共区域的分摊比例通常会达到25%左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六条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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