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房欺诈适用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消费者欺诈行为的界定,是指各行各业的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供各类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使用虚假信息或是其他违法、不道德的手段来诱导、欺骗消费者,从而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法规,此类欺诈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及责任追究。如果您不幸遭遇到了消费欺诈,您有权选择与该经营者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同时也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当然,您也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明确规定,当消费者因欺诈而遭受损失时,可以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法律依据,特别是对于商品房销售领域内的欺诈行为,更是有加倍赔偿的法律条款作为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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