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房产纠纷退定金流程是怎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买卖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定金退款问题方面,有以下基本解决方案可供参考:倘若购买方在与销售方达成定金协议后能严格遵照双方所签订之规定来履行相应义务,那么在此情况下,他们所支付的定金便可以得到全部的退款或者用来抵扣最终应付的总价款;反之,如果是由于卖方未能遵守先前的合法合约条款导致买方陷入了违约的风险之中,那么卖方就应当无条件将先前收到的定金双倍返还给买方,以此来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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