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商品房质量不好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建筑品质方面的纠纷事宜,大多数时候应当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背景之下,消费者首先应该与开发商展开实质性的沟通对话,以便对现实状况有更为深度和详细的理解,并通过此方式向开发商明确提出在既定时间段内实施有效改进措施的要求。倘若在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质量缺陷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甚至在经过修复之后仍旧未能达到买卖双方所约定的质量等级,那么购买者将具备随时解除房屋销售合同的权力,同时他们还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相关的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