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延迟交付的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向业主交付房屋,这便被视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身为业主的您有权向其提出违约赔偿要求。若在收到书面通知后长达三个月之久仍然无法完成交付,并且没有合理的解释或理由时,作为购房者的您将具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由此产生的全部相关损失都应当由开发商全面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在经过长达三个月的催告之后,开发商成功地按时交付了房屋,虽然购房者无法根据此情况来撤销合约,但是仍然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付因逾期交付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